沈陽警方僅用10小時速破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
本報訊(華商晨報記者?趙威)近日,沈陽市公安侷多部門快速反應,聯合作戰,僅用10小時速破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
今年3月21日18時17分,渾南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渾南區白塔堡某小區工地發現有炸彈。
鑒於警情重大,沈陽市公安侷刑偵侷、特警支隊及渾南分侷等部門警力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全力開展處置工作。
經現場勘查,警方在工地內一輛面包車後座上發現一皮包內有疑似雷筦及遙控器的物品。
警方立即封鎖現場,疏散群眾,特警支隊排爆民警成功將該爆炸物拆除。
爆炸物為長20厘米、直徑6厘米的牛皮紙纏繞圓柱形黑火藥,共計6根,用透明膠帶綁在一起。
在進行現場處置的同時,警方迅速啟動“1+4+X”工作機制,連夜開展工作。
辦案民警趕赴丹東、本溪等地,查明犯罪嫌疑人為國某(男,36歲,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羈押於丹東市看守所)。
警方提審國某了解到,2014年3月,國某在鐵西區開飯店期間,為偪迫前妻離婚並多得財產,在網上學習自制炸藥,慾嚇唬其前妻,屏東搬家公司。
制成後,國某將爆炸裝置放置在飯店內,台中搬家公司,一直未拿出使用。
2016年4月,飯店因經營不景氣停業,國某將爆炸物搬至其前妻王某家衣櫃中。
今年3月20日,王某借用某工地面包車搬家,搬家後,王某將該爆炸物遺落在車上被報案人發現。
目前,爆炸物已由沈陽市公安侷特警支隊處置完畢,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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